南齊東陽女子婁逞,變服詐為丈夫。粗會棋博,解文義。游公卿門。仕至揚州從事而事洩。明帝令東還,始作婦人服。歎曰:"有如此伎,還為老嫗,豈不惜哉。"史臣曰:"此人妖也。陰為陽,事不可。"後崔惠景舉事不成應之。(出《南史》)
【譯文】
南齊東陽女子婁逞,變換服飾扮作男子,多少懂一些棋藝博戲,粗通文義,交遊於公卿門第。做官做到揚州從事而事情洩漏了。齊明帝讓她東歸,才穿上女人的服裝。她歎道:"我有這樣的本事,回家當個老太太,難道不可惜嗎?"史臣說:"這是個人妖。陰變成陽。這樣的事是不可以的。"後來崔惠景舉大事不成應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