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為鄉鄰解紛爭,使得和好如初,即化人之事也;
為世俗談因果,使知報應不爽,亦勸善之方也。
〔註釋〕
化人:教化他人。不爽:沒有失誤。
[譯文]
替左鄰右舍解決紛爭,使他們和最初一樣友好,這便是感化他人的事了。向世俗之人解說因果報應,使他們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也是一種勸人為善的方法。
[賞析]
在我們的觀念中,好像只有做官才能教化人,其實不然。像我們一般人,如果能為鄰里的人排解糾紛,為他們講說做人的道理,使他們注重和睦相處的重要性,這也是在教化人。這種影響力雖然小,卻也不能忽視。假使每個人都有心如此,小至鄰里,大至鄉黨,豈不是一片和氣嗎?因此,每個人都不要輕忽了自己的小力量。若能向鄉人解說因果的事,使鄉人明白善惡報應的道理,他們自然會勉力行善,而不會去為惡了。因此,作者認為這也是勸人為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