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歐陽銘傳》全文翻譯

明史·歐陽銘傳》
原文
    歐陽銘,字日新,泰和人。以薦除1江都縣丞。兵燹2後,民死徙者十七八。銘招徠3拊循4,漸次復業。有繼母告子不孝者,呼至案前,委由開譬,母子泣謝去,卒以慈孝稱。嘗治廨5後隙地,得白全百兩,會部符征漆6,即市之以輸。遷知臨淄。遇春7師過其境,卒入民家取酒,相毆擊,一市盡嘩。銘笞而遣之。卒訴令罵將軍,遇春詰之。曰:「卒,王師,民亦王民也。民毆且死,卒不當笞耶?銘雖愚,何至詈8將軍?將軍大賢,奈何私一卒,撓9國法?」遇春意解,為責軍士以謝。後大將軍徐達至,軍士相戒日:「是健吏,曾抗常將軍者,毋犯也。」銘為治廉靜平恕,暇輒進諸生講文藝,或單騎行田間,課耕獲。邑大治。秩滿十入覲,卒。
(選自《明史》)
註釋】1除:任命。2燹(xiǎn):戰火。3招徠:招集。4拊循:安撫。5廨(xi):官署。6部符征漆:上級下令徵收塗漆。7遇春:即常遇春,將軍名。8詈(li):罵。9撓:阻繞,違反。十秩滿:任期滿。

譯文
    歐陽銘,字日新,泰和人。因為受到舉薦提拔為江都縣丞。戰爭發生以後,民眾死傷遷徙的十分之七八。歐陽銘招攬撫慰(流離的百姓),逐漸恢復常業。有繼母訟告他兒子不孝,就把涉案人員喊到公堂前,是非原委都講清楚並開導他們,母子二人哭泣感恩離去,最終因為母慈子孝著稱鄉里。曾經治理官署後面空隙的土地,得到近百兩白銀,適逢部們公文徵收油漆,就購買這些東西輸送。陞遷掌管臨淄。常遇春的軍隊路過的轄地,士兵進入百姓家裡拿酒,相互毆打攻擊,整個街市都嘩然喧鬧。歐陽銘鞭笞了士兵遣送回去。士兵控訴縣令辱罵常遇春將軍,常遇春就過來詰問他。歐陽銘說:「士兵,是君王的部隊,百姓也是君王的百姓。百姓被打得要死了,士兵不應當鞭笞嗎?我歐陽銘雖然愚蠢,哪能至於辱罵將軍?將軍是大賢才,為什麼要袒護一個士兵,而阻撓國法的施行?」常遇春怒氣才消失,並且問責士兵給他道歉。後來大將軍徐達到這個地方,軍士之間相互約束說:「縣令是個強健的官吏,曾經對抗常遇春將軍,不要違反當地的法令。」歐陽銘治理當地,廉潔、安定、公平、仁恕,空閒的時間就招來各個學子研習文學藝術,或者獨自騎馬在田間,考核耕地收貨。邑縣安定經濟繁榮。官吏任期屆滿入朝覲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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