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洪擬傳》全文翻譯

宋史·洪擬傳》
原文
    洪擬,字成季,鎮江丹陽人。本弘姓,其先避南唐諱,改今姓。擬登進士甲科。崇寧中為國子博士,出提舉利州路學事,尋改福建路。宣和中,為監察御史,進侍御史。時王黼蔡京更用事擬中立無所附會殿中侍御史許景衡罷擬亦坐送吏部知桂陽軍改海州時山東盜起,屢攻城,擬率兵民堅守。建炎間,居母憂。終喪,為中書舍人,言:「兵興累年,饋餉悉出於民,無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不時之須,無名之斂,殆無虛日,所以去而為盜。今關中之盜不可急,宜求所以弭之;江西之盜不可緩,宜求所以滅之。夫豐財者政事之本,而節用者又豐財之本也。」高宗如越,執政議移蹕饒、信間,擬上疏力爭,謂「捨四通五達而趨偏方下邑,不足以示形勢、固守禦」遷給事中、吏部尚書,言者以擬未嘗歷州縣,以龍圖閣待制知溫州。宣撫使孟庾總師討閩寇,過郡,擬趣使赴援。庾怒,命擬犒師。擬借封椿錢用之,已乃自劾。賊平,加秩一等,召為禮部尚書,遷吏部。金人再攻淮,詔日輪侍從赴都堂,給札問以攻守之策。擬言:「國勢強則戰,將士勇則戰,財用足則戰,我為主、彼為客則戰。陛下移蹕東南,前年幸會稽,今年幸臨安,興王之居,未有定議,非如高祖在關中、光武在河內也。以國勢論之,可言守,未可言戰。」紹興三年,以天旱地震詔群臣言事,擬奏曰:「法行公,則人樂而氣和;行之偏,則人怨而氣乖。試以小事論之:比者監司、守臣獻美余則黜之,宣撫司獻則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也。小事如此,推而極之,則怨多而和氣傷矣。」尋以言者罷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卒,年七十五,謚文憲。
(節選自《宋史·洪擬傳》)

譯文
    洪擬,字成季,是鎮江丹陽人。本來姓弘,因祖先逛諱南唐太子(名弘冀)名諱,改今姓。洪擬考中了進士甲科。崇寧中任國子博士,出任利州路提舉學事,不久改任福建路捉舉學事。宣和中,任監察御史,調回朝廷,進升侍御史。當時王黼、蔡京輪流執政,洪擬中立不依附他們。殿中侍御史許景衡被罷官,洪擬也受牽連被交吏部,被任命為桂陽知軍,又改任海州知州。當時山東盜賊興起,屢次攻城,洪擬率領軍隊民眾堅守城池。建炎年間,母親去世,回家守喪。守喪完畢,任中書舍人,進言說:「戰爭興起連續多年,糧餉都是出自百姓,無房屋的卻去徵收房屋稅,無勞動力的卻去徵收人丁稅,不定時的需求,沒有名目的徵收,幾乎沒有一日停止,這是他們離家為盜的原因。如今美中的盜賊不可急於去剿,應當先想出制止他們的辦法;江西的盜匪不可遲緩,應當趕快想辦法消滅他們。豐宙財物是政事的根本,而節約費用又是豐富財物的根本。」高宗到了越地,管理事務的人建議帝王出行的車駕走饒州、信州之間的路,洪擬上疏極力爭辯,認為「放棄四通八達的路不走而選走偏僻之地,不足以展示威勢、加固守禦」。升任給事中、吏部尚書,諫官認為洪擬不曾經任州縣官(不宜任給事中、吏部尚書),以龍圖閣待制的身份任溫州知州。宣撫使孟庾總領軍隊討伐閩地盜寇,經過洪擬所在郡,洪擬督促使者奔赴支援。孟庾憤怒,命令洪擬犒勞軍隊。洪擬借用封樁錢犒勞軍隊,事情過後就給皇帝上書自己彈劾自己。盜賊被平定,洪擬被增加俸祿一等,召為禮部尚書,調任吏部。金人再廢攻擊淮州,皇上詔令侍從官每日輪流到都堂,發給札策問攻守之策。洪擬進言說:「如采國勢強盛就戰,將士勇敢就戰,財用豐足就戰,我方處於優勢、敵人處於劣勢就戰。陛下把車架移到東南,前年到會稽,今年到臨安,到底該在哪裡興建帝王都城,還沒有決定,不如漢高祖在關中、漢光武帝在河內。憑當今國勢而論,只能談得上守,不能主張戰。」紹興三年,因天旱地震令群臣言事,洪擬上奏說:「法令實行得公平,那麼人快樂而氣和順;實行得不公平,那麼人有怨恨而氣不順。試拿小事來說明道理:近來監司、守臣獻上各種附加稅就罷黜他們,宣撫司獻上各種附加稅就接受了,這是施行法令只涉及不親近的人。小事情如此,發展到極致,就會怨恨多生而和氣被傷。」不久,因為言論被罷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去世,享年七十五歲,謚號文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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