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119 第三卷 犬燈》古文翻譯註解

原文

韓光祿大千之僕,夜宿廈間,見樓上有燈,如明星。未幾,熒熒飄落,及地化為犬。睨之,轉捨後去。急起,潛尾之,入園中,化為女子。心知其狐,還臥故所。

俄,女子自後來,僕陽寐以觀其變。女俯而撼之。僕偽作醒狀,問其為誰。女不答。僕曰:「樓上燈光,非子也耶?」女曰:「既知之,何問焉?」遂共宿止,晝別宵會,以為常。主人知之,使二人夾仆臥;二人既醒,則身臥床下,亦不知墮自何時。主人益怒,謂僕曰:「來時,當捉之來;不然,則有鞭楚!」僕不敢言,諾而退。因念:捉之難;不捉,懼罪。展轉無策。忽憶女子一小紅衫,密著其體,未肯暫脫,必其要害,執此可以脅之。夜分,女至,問:「主人囑汝捉我乎?」曰:「良有之。但我兩人情好,何肯此為?」

及寢,陰掬其衫。女急啼,力脫而去。從此遂絕。後僕自他方歸,遙見女子坐道周;至前,則舉袖障面。仆下騎,呼曰:「何作此態?」女乃起,握手曰:「我謂子已忘舊好矣。既戀戀有故人意,情尚可原。前事出於主命,亦不汝怪也。但緣分已盡,今設小酌,請入為別。」

時秋初,高梁正茂。女攜與俱入,則中有巨第。繫馬而入,廳堂中酒餚已列。甫坐,群婢行炙。日將暮,僕有事,欲覆主命,遂別。既出,則依然田隴耳。

聊齋之犬燈白話翻譯:
光祿寺署丞韓大千的僕人,一夜,在前廳睡覺,見樓上有盞燈,像明亮的星星。不一會兒,那燈像螢火一樣,輕飄飄地落到地上,變成了一隻狗。僕人斜眼一看,見狗轉到屋後去了。他急忙起來,尾隨在它後面。到了後園,那狗又變成了一個女子。僕人心中知道它是個狐精,仍舊回來躺下。忽然女子從後面走過來,僕人假裝睡著了,看她要幹什麼。女子俯在僕人身上搖晃他,僕人裝做剛醒來的樣子,問她是誰。女子不回答。僕人說:「樓上的燈光,莫非就是你嗎?」女子說:「既然知道,何必問呢?」於是兩人一起睡了。從此女子白天走晚上來,習以為常。

主人知道這件事後,就叫兩個僕人一邊一個把這個僕人夾在當中睡覺。但當二人醒來時,卻都睡在床下,也不知是什麼時候掉下來的。主人越發生氣,對這個僕人說:「她再來時,你就把她捉來;不然,你當心挨鞭子!」僕人沒敢言語,答應著退下,心中捉摸:捉她很難,不捉吧,少不了挨打。想來想去束手無策。忽然想起,女子睡覺時,貼身穿著一件小紅衫,從來沒脫下過,一定是她的要害,拿到這件東西就可以要挾她。

到了夜裡,女子來了,問僕人:「主人叫你捉我了嗎?」僕人說:「是有這回事。但咱倆感情這麼好,我怎能這樣辦?」睡下後,僕人偷偷抓她的小紅衫,女子急叫一聲,使勁掙脫跑了。從此沒有再來。

後來,僕人從外地回來的路上,遠遠看見女子坐在路邊。他走到近前,女子就用袖子擋住面孔。僕人下馬喊道:「何必這樣作態?」女子便站起來,握住他的手說:「我以為你已經忘了咱們的舊情呢!既然你還戀著沒忘,還可原諒你。以前的事是因為主人吩咐,我也不怪你了。但你我的緣分已盡,今天我準備了點小菜,請到我家小飲,算是告別吧。」這時正是初秋,高粱長得正茂盛。女子上前拉著僕人走進高粱地,一進去,見裡面有座寬敞的大宅子。僕人把馬拴好,見廳堂裡已經擺好了酒餚。剛坐下,一群丫鬟就忙著給斟酒。太陽快下山時,僕人因有事,要回去稟報主人,便起身告辭。出來一看,仍是一片高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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