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六十一章
【文】大國者下流1:
〔正字〕1國:非王注版本或作「邦」,或與底本同。暫如舊。下經文同。 下流:處卑。非王注版本或作「天下之下流」,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江海居大而處下,則百川流之;大國居大而處下,則天下流之1:故曰「大國下流」也2。
〔正字〕1天下流之:一引作「天下歸之」。暫如舊。 2大國下流:或謂作「大國者下流」。暫如舊。
【文】天下之交1,
〔正字〕1為天下溪,為百谷王。
【注】天下所歸會也1。
〔正字〕1天下所歸會也:一作「天下之所歸會者也」。暫如舊。
【文】天下之牝1。
〔正字〕1為天下母,為天下貞。 牝(pin):雌。
【注】靜而不求,物自歸之也1。
〔正字〕1歸之也:一作「歸之」。暫如舊。
【文】牝常以靜勝牡1,以靜為下2。
〔正字〕1牡(mǔ):雄。 2以靜為下:非王注版本或作「以其靜,故為下也」,或作「為其靜也,故宜為下也」,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以其靜,故能為下也。牝,雌也。雄躁動貪慾,雌常以靜:故能勝雄也。以其靜,復能為下:故物歸之也。
【文】故大國以下小國1,
〔正字〕1以下:自居其下。
【注】大國以下,猶云:以大國下小國。
【文】則取小國1;
〔正字〕1則取小國:非王注版本或此句經文作「則取於小國」,且下句經文作「則取於大國」;或此句經文作「則取小國」,而下句經文作「則取於大國」;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取:取信於。
【注】小國則附之1。
〔正字〕1附:歸附。
【文】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
【注】大國納之也。
【文】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注】言唯修卑下,然後乃各得其所1。
〔正字〕1各得其所:或據下文經文而謂作「各得其所欲」。暫如舊。
【文】大國不過欲兼畜人1,小國不過欲入事人2:夫兩者各得其所欲3,大者宜為下。
〔正字〕1不過欲:不過想要。 兼:非王注版本或作「並」,或與底本同。二者義同。暫如舊。 畜(xu):養育。 2入:注入其中,融入其中。 事:侍奉。 3夫(fu):發語詞,表假設。 兩者各得其所欲:非王注版本或作「皆得其欲」,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小國修下,自全而已1,不能令天下歸之;大國修下,則天下歸之:故曰「各得其所欲,則大者宜為下」也。
〔正字〕1自全:保全自身。
下篇 六十一章(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