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8 上篇 第十八章 大道廢,有仁義》文言文翻譯解釋

  上篇 十八章

  【文】大道廢1,有仁義2;

  〔正字〕1大道廢:非王注版本或作「故大道廢」,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2上句經文與「有」字之間,非王注版本或有一「安」字,下經文同;或有一「焉」字,下僅「智慧出,有大偽」同;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失無為之事,更以施惠立善1:道進物也2。

  〔正字〕1更(gēng):改。 施惠:原作「施慧」。一直作「施惠」。「慧」通「惠」。一作「於慧」,「慧」如字。或據此而謂作「智慧」。暫從作「施惠」者。 2進物:接近於有形之物。有德名則繫於有形有分,失其極矣。

  【文】智慧出,有大偽1;

  〔正字〕1智慧出,有大偽:非王注版本或無此句,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智慧:一作「慧智」。暫如舊。一作「智惠」。「惠」通「慧」。

  【注】行術用明1,以察奸偽;趣睹形見2,物知避之3:故智慧出則大偽生也。

  〔正字〕1術:巧術。 用明:用明以察物。 2趣睹:意趣可睹。 形見:端兆可見。 3避:防避。

  【文】六親不和,有孝慈1;國家昏亂,有忠臣2。

  〔正字〕1有:甚美其名。不足之時,實為難得,因其稀少,故覺可貴。 2忠臣:非王注版本或作「貞臣」,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甚美之名,生於大惡:所謂美惡同門1。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若六親自和,國家自治:則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2。魚相忘於江湖之道,則相濡之德生也3。

  〔正字〕1美惡同門,不可偏舉。 同門:一作「同內」。暫如舊。 2不知其所在:已然而不知其然,皆然而不以為然。自然已足,無需特顯。與其甚美難得之名,不如至足以忘其名。 3魚相忘於江湖之道,則相濡之德生也:或謂作「魚相忘於江湖,相忘之道失,則相濡之德生也」;或謂作「魚相忘於江湖之道,則相濡之德不知其所生也」。〔按〕「江湖之道」即「相忘於江湖,自在於江湖」之義,故「相忘於江湖之道」即「失相忘之道」之義。其義自可說通,故暫如舊。 相濡之德:相濡以沫之德,人之所美也。

  上篇 十八章(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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