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與孫以寧書》全文翻譯

《與孫以寧書》
原文
    昔歸震川嘗自恨足跡不出里閈,所見聞無奇節偉行可記。承命為征君作傳1,此吾文托記以增重也,敢不竭其愚心。
    所示群賢論述皆未得體要蓋其大致不越三端或詳講學宗指及師友淵源或條舉平生義俠之跡或盛稱門牆廣大海內向仰者多。此三者,皆征君之末跡也,三者詳而征君之事隱也。
    古之晰於文律者,所載之事,必與其人之規模相稱。太史公傳陸賈,其分奴婢、裝資,瑣瑣者皆載焉。若蕭、曹世家而條舉其治績,則文字雖增十倍,不可得而備矣。故嘗見義於《留侯世家》,曰:「留侯所從容與上言天下事甚眾,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此明示後世綴文之士以虛實詳略之權度也。宋元諸史,若市肆簿籍,使覽者不能終篇,坐此義不講耳。
    征君義俠,捨楊、左之事2,皆鄉曲自好者所能勉也;其門牆廣大,乃度時揣己,不敢如孔、孟之拒孺悲、夷之3,非得已也;至論學,則為書甚具。故並弗采著於傳上,而虛言其大略。昔歐陽公作《尹師魯墓誌》,至以文自辯。而退之之志李元賓,至今有疑其太略者。夫元賓年不及三十,其德未成,業未著,而銘辭有曰:「才高乎當世,而行出乎古人。」則外此尚安有可言者乎?
    僕此傳出,必有病其太略者,不知往昔群賢所述,惟務征實,故事愈詳而義愈狹。今詳者略,實者虛,而征君所蘊蓄轉似可得之意言之外。他日載之家乘,達於史官,慎毋以彼而易此。惟足下的然昭晰,無惑於群言,是征君之所賴也,於僕之文無加損焉。如別有欲商論者,則明以喻之。
【注】1征君;即孫奇逢。2楊、左之事:指孫奇逢營救楊漣、左光斗的事。3孺悲:魯人,魯哀公曾派他向孔子學禮,孔子以有病為由,推辭不見。夷之:墨家信徒,曾通過徐辟求見孟子,未見。

譯文
    以前歸有光曾經遺憾自己足跡沒有出過鄉里,所見所聞的人物中沒有傑出節操、偉大行為可記述。我承蒙您囑咐為征君作傳,這是我的文章仰仗所記人物來增加了份量,我豈敢不竭盡自己的心力。
    你給我看的那些別人給孫征君寫的論述,都沒有抓住最重要的東西。他們所寫的,大致不超過三個方面:有的詳細記述他平生講學所宣揚的宗旨以及師友相承淵源關係;有的逐條列舉他一生仗義行俠的事跡;有的極力稱頌他弟子眾多,國內嚮往仰慕他的人很多。這三個方面,都是征君細微的事跡。這三個方面寫得詳細,征君一生立志的大事反而被淹沒了。
    古代明瞭作文規律的人,人物傳記中所記載的事跡,一定與所記之人的行為規範、事業格局相對稱。司馬遷為陸賈作傳,將陸賈給五個兒子分配奴婢財產等瑣細的事情都寫上去了。如果《蕭相國世家》《曹相國世家》中也逐條例舉二人的政績,那麼文字即使增加十倍,也不可能全都寫下來。所以司馬遷在《留侯世家》中標示了寫作的道理:「留侯從容地和高祖談論天下的事情很多,但(如果)不是關係到天下存亡的大事,那麼就不記載。」這就明確地告訴了後世寫作文章的人如何處理虛實詳略的標準。宋、元各史書,就像街市店舖裡的流水賬簿,使得讀者無法將一篇文章讀完,就是因為(作者)不懂得這一原理。
    征君仗義行俠,除了營救楊漣、左光斗之事,其他的都是鄉村裡對自己的行為要求高的人能夠努力做到的。他的弟子門人眾多,是因為他能夠審度時勢,正確估價自己,不敢像孔子、孟子那樣拒絕孺悲、夷之,是不得已的。至於他研究學問,他自己所寫的書已說得很詳細。所以這些我都沒有寫入傳中,只是用虛筆寫了一個大略情況。從前歐陽修作《尹師魯墓誌》,以至專門寫文章為自己辯白。韓愈為李元賓作「墓誌銘」,至今還有人對他寫得過於簡略表示疑惑。李元賓年紀不到三十,德行還沒有修成,功業也不顯著,而銘詞中已說到:「才高於當世,而品行超過古人。」那麼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我的這篇傳公開後,一定會有人嫌我寫得太簡略,不知道以往各家的記述,只求驗證事實,所以事跡寫得越詳細,而義蘊反而更狹小。我現在把要詳寫的事跡寫得簡略,具體的事跡寫得概括,而征君的真正精神品格反而能夠在文字之外表現出來,以後載入家譜,交送史官,千萬不要用別人寫的替換我這篇。只有您明辨是非,不被一般人的言論所迷惑,是征君所信賴的人,對我的文章並沒有什麼損害。如果還有別的什麼要商量討論的,就請明確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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