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章第五
建功立業,須遵循事物的自然之理,明辨事由的起因,判斷事物的結局。
全章共分五節。第一節,是說欲立功立事,首先須明察自身的弊端,追本溯源。有過不知,迷而不返,以言取怨,政令不一,怒而無威,就是蒙蔽真象,惑亂真理,禍患來侵,毀墜背離的根由,對此不可不慎。再如,好直辱人,戮辱所任,慢其所敬,貌合心離,親讒遠忠,近色遠賢,又是災殃、危亡、凶敗、孤獨、死喪、昏暗的原由。
第二節,是暢述行事用人的弊病。女謁公行,私人以官,凌下取勝,名不勝實,略己責人,自厚薄人者,是事體混亂,淺浮不久,下者侵犯,主體耗散,亂而不治,棄廢不救的因由。
第三節,是講處事應酬,賞罰裁決的利害關係。如以過棄功,群下外異,既用不任,行賞吝嗇,多許少與,既迎而拒,薄施厚望,貴而忘賤,念舊惡,棄新功,用人不得正,強迫用人,正是損失、淹沒、疏散、阻止、生怨、背離、不報、不久、危殆、不畜、混亂、凶敗的前因。
第四節,是說謀事的策略。如失其所強,決策不仁,陰謀外洩,厚斂薄施,戰士貧,游士富,貨賂公行,聞善忽略,記過不忘,又是劣弱、險難、失敗、凋削、衰落、昏昧、殘暴的起因。
第五節,是說明斷是非,賞罰公平的道理。對賢者要用,不賢者不可用。以德化人,不可專尚刑法,小怨要赦,賞罰要合理,要知美讒仇諫,將有危亡之患。應得其所,禁忌貪人之有的殘暴。
以明示下者暗;
老子曰:「自見者不明。」意即:顯示自己有知見的人,必有不明之處。
有過不知者蔽;
*:蔽:遮蓋,掩蔽。
常言道:「人不知己過,蛇不知自毒。」老子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有了過錯不知道,必不改悔,不改悔則繼行,愈行愈錯,其理愈蔽,正道愈閉愈塞,使其心性昏荒,行事糊塗。
迷而不返者惑;
失去了真常之性,恣情縱慾,迷於情妄,不自省悟,必愈迷愈深,以致心境昏冥,損伐性命,行事惑亂,傷害人倫。故張商英注曰:「迷於酒者,不知其伐吾性也。迷於色者,不知其伐吾命也。迷於利者,不知其伐吾志也。」
以言取怨者禍;
既出言於己,就應按出言而行事,若言行不兌現,人必致怨,人怨必生禍端。如晉文公在秦出言廣告割其地,歸晉未曾兌現,故有秦怨興兵之禍。
令與心乖者廢;
*:乖:背離。
頒布的政令與存心不一致,再與行為背離者夕其政令雖嚴,人民則廢棄而不用。故《中庸》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在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意即:文王、武王的心地仁慈,施以仁政,而萬民尊服。文王和武王死了,後輩仍講仁政。萬民則不從,蓋因出令人的心與政令不一之故。
後令謬前者毀;
就是存心與政令要一致。後令與前令相謬不一,民必難以遵從,必廢而毀。
怒而無威者犯;
*:威:莊嚴,盛容,威儀。
無有偉大的功績輿貢獻,且存心無德,行事不仁,本無使人崇敬的德望和威信,如以強權、勢力加於人,不但人不尊服,反而設法來犯。
好直辱人者殃;
以端方正直處事用人,是善,是佳。如以此打擊、欺辱於人,眾人必會厭惡,眾惡必招禍殃。故老子曰:「……直而不肆,光而不耀。」意即:雖直,不可以剛直而肆意衝撞於人,雖有光(聰明),不可以聰明而顯耀於人。
戮辱所任者危;
殺戮和欺辱負有重任的功臣和所任用的賢才,必有危亡之患。紂王逼娘娘抱火鬥,梅柏抱柱,比干剖心,人心由此背叛,大臣由此離心,終致身喪國亡。
慢其所敬者凶;
由尊敬中可以體現出對人的誠服與忠貞。聖君有誠化天下之德,父母有養育栽培之恩,長上有扶助愛悌之心,賢良有矜孤恤寡之善,豪傑有救急拔困之義,使人尊.敬理所當然,應該如此。賢良者為做人之楷模,更應以敬。如驕橫粗野,居傲強行,褻瀆所尊,輕慢所敬,是背理之舉,失義之為,不合天理,不順人情,在上者必加罪於身,在前者必厭棄於己,終會凶災加於自身。
貌合心離者孤;
口蜜腹劍,面善心惡,是謂人面獸心。表裡不一,言行相違,始交為親友,逢患難必叛逆。開始以為然,久交必離散,以致孤單一世,獨立無援。
親讒遠忠者亡;
親近那些內無真誠之心,出言揣意順情的人,疏遠為國民能效實力,以直言靜諫的忠臣,必有危亡之患。如齊恆公近易牙,離管仲,故有身喪於不測之禍。
近色遠賢者昏;
*:昏:迷朗。
醉入女群,玩弄美色,背離賢良仁人,必然存心邪僻,行事陰暗,神志不清,忠奸不辨,是非不分,昏暗迷糊。
女謁公行者亂;
*:謁:干求,請托。
大凡因姿色得寵、親幸的女子,若她恃美仗權,借勢作威,存心邪僻,出言不正,而君王又遵從她的要求而施行於公事,必,弊端百出,禍亂橫生。紂王因聽從了妲己的要求和請托而誅殺忠臣,害國亂政。又如,韋皇后與太平公主亦然。
私人以官者浮;
*:浮:輕躁,淺浮。
一沒有真才實學,科舉不上,二非賢良大器,公議不得。以私人關係推薦提拔而得官者,猶如無根的草木,只能浮現一時,必不得其終而枯敗。
凌人取勝者侵;
仗權欺人,恃強凌弱,以此取勝於人者,終不可久,必將被人算計。如項羽始恃強欺劉邦,而終被漢將韓信迫其自殺於烏江。
名不勝實者耗;
*:耗:虧損,消耗。
常言道:「名副其實。」任何事物均應實實在在。若在物如羊質虎皮,則為文不符質,必損其威;在人若外君子而內小人,為表不符裡,則必耗其德;在官若德薄而位尊,則必耗其明。
略己而貴人者不冶;
若對自己的言行與任事忽略輕視,反而去嚴格要求別人,眾人必不服,不服則亂,亂則不治。
自厚而薄人者棄;
在待遇和享受上,宜給同夥與部下以重厚。倘若自厚而反與人薄,則必使人厭棄。人我同心,古今一理,皆願享厚,誰欲薄處?
以過棄功者殃;
部下如犯過錯誤,但亦有功,應當輕罰過而重賞功勞。這樣,必有益於事業之長遠。如若因有過錯而否認他的功勞,必有害無益。
群下外異者淪;
*:淪:淹沒,陷入。
若整個部下都起了異心,主人的主張和事業就要淪喪,必將陷入窘境,走向敗亡。
既用不任者疏;
對人的才質德行有了瞭解,就得任用。在任用時如不委之以重任,被用者因不能發揮自己本身的才智作用,不但與用人者關係會疏遠,而且他的精力亦會隨之白白耗竭。
行賞吝嗇者沮;
*:沮:阻止。
應賞即賞,在賞時應慷慨大方,如面帶吝嗇之表情,那受賞者必不樂受,受獎者在任使上定有消極不願效力的可能。
《黃石公三略·上略》曾說:「……故祿賢不愛財,賞功不逾時,則下力並,敵國削。」意即:用利祿招引賢人時,不必吝惜財貨,獎賞有功勞的人時,不可拖延時間。這樣,下邊的人就能與己同心協力,必可削弱敵國的勢力。
多許少與者怨;
首先給人許諾的多,就使人以思慕已許盼望。如給與時比許諾的少,這樣,人定生怨。
既迎而拒者乖;
與對方有約期的聘請,就無形中給對方在精神上留下了作客的準備,既此,如再拒絕不應,就是不義,在無意之中,給對方種下了疑惑,必使對方感到失落,致使關係疏遠。
薄施厚望者不報;
給人施與的薄少,反而謀取人的厚多,這樣人必不能厚報。因此,德厚的仁人君子,施恩不求報,輿人不追悔。
貴而忘賤者不久;
老子說:「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就因為有了卑賤的勞苦大眾,方顯出高貴的少數人,如身得榮貴而忘掉了卑賤的大眾,猶如欲建高樓而又輕忽根基,根基毀而高樓必然倒垮。
念舊惡而棄新功者凶;
對部下的舊怨如牢記不忘,對立的新功又不賞不彰,這樣必致眾叛親離,自拆台腳。
用人不得正者殆;
任用部下,應務正業。如動機不良,行事不正,必生危殆。
疆(強)用人者不畜;
「道不同,不相為謀。」不義從邪,賢人遠避。有德務正,志士投歸。如人不願,勉強留用,或以權勢強制,人在心離,終不會久留。如曹操強留關羽,而關羽最終還是出五關,去奔劉皇叔。曹操強留徐庶,而徐庶也是人在曹營心在漢。
為人擇官者亂;
大凡擇挑官職高低的人,往往不肯效實力,而會務虛名,圖享受,爭俸祿,爭必致亂。
決策於不仁者強;
雖有高超的策略,果斷決策,但用於與國不利、與民無益、 殘傷生靈、苦害百姓之不仁上,仍有險惡之患。如秦孝公用商鞅 變法,雖使國勢日強,但因法殘刑酷,商鞅終遭五馬分屍之殃。
失其所強者弱;
渾厚之德,善施以仁,是謂最強者。如失去了德的作用,仁 的功能必致一切懦弱無力。
陰謀外洩者敗;
*:陰謀:此處指機密。
《三略·上略》曰:「將謀密,則奸心閉,……將謀洩,則軍無勢,外窺內,則禍不制。」
此句講的是用兵之道。攻戰之事以奇計密謀為要,自己的計剝謀略,應當嚴守機密,若洩漏於外,被對方窺探所知,定有敗亡之患。
厚斂薄施者凋;
剋扣索取得多,佈施發放的少,當時自為聰明,其結果必會失去人心,終將自我削弱。
戰士貧、游士富者衰;
如給出生入死、勞苦疆場、為國效力的將士待遇不高,相反,對遊說之士而盡與富厚,是理不當,義不通。不當不順,是敗之始,衰之征。
貨賂公行者昧;
大凡以私下贈送財物,行於公事的,必有不明不白、不公不正的欺心昧理之處。
聞善忽略,記過不忘者暴;
聞聽人做了善事而輕蔑不理,卻把人以往的過錯牢揪不放,這是心地狹窄,對下的暴虐。
所任不可信,所信不可任者濁;
若盡任用不可信的人,而對才智德行已經瞭解,而且確實可信的人卻沒有任用,這樣必然任疑致危,混濁不清。
牧人以德者集;
*:牧:放養,在此處應按治民講。
本書第二章中說:「德足以懷遠。」第四章講:「先莫先於修德。」此處又講:「牧人以德者集。」由此可見,欲治理萬民,必須普施寬容好生之德,方能使民自然歸服而會集。
例如:母雞叫幾聲,群小雞就自然的會集在母雞腹下,是因牧人以德之故。
繩人以刑者散;
*:繩:標準,糾正,衡量。
對人犯的小過錯,應以感化誘導、說服教育的方法去糾正。若單靠繩之以法、處之以刑的嚴刑峻法,這樣做,不但不能使有過者改過,而且會令人因殘酷無情,導致反叛、離散。
手持棍捧叫狗,蓋因繩之以法之故。
小功不賞則大功不立;
「賞」是給人精神上的一種鼓勵,大則重賞,小則輕賞。使用部下,無論大小的功績,均應以賞。如嫌功績小,不予獎勵,必致人心淡漠,淡漠則消極,消極則大功不立。
小怨不赦則大怨必生;
老子曰:「報怨以德。」待部下要寬容大度。對細節小怨,應 當赦除,既往不究。這樣,就會使人們在思想上產生一種親近的 慕悅情感。如果見點小怨,揪住不放,就會念怨不休,其怨愈來 愈大,愈結愈深。
賞不服人,罰不甘心者叛;
不賞,就不能鼓勵部下的奮鬥之志。不罰,有過者就會不懼而重犯。既此,賞罰應該合情合理。如小功不賞,部下必不服,輕過重罰,受罰者則不甘心。若此,必致人心背叛,禍患滋生。
賞及無功,罰及無罪者酷;
*:酷:殘暴,慘烈。
獎賞無有一點功勞的人,這樣做,就是純粹的感情用事。以 個人私見愛好賞罰,任所欲為,獨斷專行,是橫暴之行,如此酷害眾下,必無好結果。
聽讒而美,聞諫而仇者亡;
*:諫:諫議,以直言、正言規勸。
順情說話,只圖上級心悅,這樣的人,居心叵測,必有外意。 以正言規勸,直言進諫,往往難聽,這樣的人,其心忠貞,一心為公。故常言道:「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若聽見 順耳的「讒言」,以為順耳而美;聞到進諫的「直言」,以為逆耳而仇,必遭危殆。
能有其有者安,貪人之有者殘;
常言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夫粒米文錢,俱皆有所關係,乃世人之膏脂,農夫之血汗,非用心以難消,豈無功而可受?」因此,凡不合乎義理、偷盜、詐騙、竊搶、哄瞞、以計巧、詭秘而得的,是為貪人之有而有。這只有用惡劣殘忍的手段才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