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五十七章
【文】以正治國1,以奇用兵2;以無事取天下3。
〔正字〕1正:法以正齊民,立正以息邪。或通「政」。暫如字。非王注版本或作「政」,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國:非王注版本或作「邦」,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2奇:詭異邪曲。或訓作「出其不意」。或訓作「非常之時」。暫從前者。 3大制不割,方而不割。 以上三句,或視為並列關係,皆乃聖人治國用兵之道。王注則取四十八章及五十八章之義,以「以正治國」為「以奇用兵」之因,且二者皆不合道;而唯有「以無事取天下」方合無為之道。暫從王注斷句及註釋。
【注】以道治國,則國平;以正治國,則奇兵起也1;以無事,則能取天下也。上章雲2:「其取天下者,常以無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3。」故以正治國:則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國,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國,立辟以攻末4。本不立而末淺,民無所及5:故必至於奇用兵也6。
〔正字〕1奇兵起:原作「奇正起」。據王注其他版本、前人校語以及上下文意而校改之。 2上章:指四十八章。 3又不足:一作「不足」。暫如舊。 4辟:刑法。 5及:歸。 6奇用兵:或謂作「以奇用兵」。暫如舊。
【文】吾何以知其然哉1?以此2: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3;民多利器,國家滋昏4;
〔正字〕1何以知其然:非王注版本或作「奚以知天下其然」,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2以此:非王注版本或無此二字,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3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非王注版本或作「天多忌諱,而民彌畔(叛)」;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忌諱:諸多禁忌,恐犯鬼神。 4國家:非王注版本或作「邦家」,或作「邦」,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利器:利己之器,爭勝斗強。 昏:昏亂。
【注】利器,凡所以利己之器也。民強則國家弱。
【文】人多伎巧1,奇物滋起2;
〔正字〕1伎(ji)巧:機巧,巧偽。非王注版本或作「技巧」,或作「智慧」,或作「知(智)」。暫如舊。 2奇物:非王注版本或作「邪事」,或與底本同。二者義近。暫如舊。
【注】民多智慧,則巧偽生;巧偽生,則邪事起。
【文】法令滋彰1,盜賊多有。
〔正字〕1法令:非王注版本或作「法物」,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彰:非王注版本或作「章」,或與底本同。「章」通「彰」。
【注】立正欲以息邪,而奇兵用1;多忌諱欲以恥貧2,而民彌貧;利器欲以強國者也,而國愈昏多3:皆捨本以治末,故以致此也。
〔正字〕1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2恥:恥而欲脫。或謂作「止」。暫如舊。 3昏多:或謂作「昏弱」,或謂作「昏」。暫如舊。
【文】故聖人云1:「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慾而民自樸2。」
〔正字〕1故聖人云:非王注版本或作「是以聖人之言曰」,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2此句後,非王注版本或有「我無情而民自清」七字,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無慾:非王注版本或作「欲不欲」,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上之所欲,民從之速也。我之所欲唯無慾,而民亦無慾而自樸也。此四者1,崇本以息末也。
〔正字〕1四者:無為、好靜、無事、無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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