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沈傳師傳》全文翻譯

新唐書·沈傳師傳》
原文
    沈傳師,字子言。材行有餘,能治《春秋》,工書,有楷法。少為杜佑所器。貞元末,舉進士。時給事中許孟容、禮部侍郎權德輿樂挽轂士,號「權、許」。德輿稱之於孟容孟容曰我故人子盍不過我傳師往見謝曰聞之丈人脫中第則累公舉矣故不敢進孟容曰:「如子,可使我急賢詣子,不可使子因舊見我。」遂擢第。德輿門生七十人,推為顏子。復登制科,授太子校書郎,以鄠尉直史館,轉右拾遺、左補闕、史館修撰,遷司門員外郎,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改中書舍人。翰林缺承旨,次當傳師,穆宗欲面命,辭曰:「學士、院長參天子密議,次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願治人一方,為陛下長養之。」因稱疾出。帝遣中使敦召。李德裕素與善,開曉諄切,終不出。遂以本官兼史職。俄出為湖南觀察使。方傳師與修《憲宗實錄》,未成,監修杜元穎因建言:「張說、令狐峘在外官論次國書,今稿史殘課,請付傳師即官下成之。」詔可。寶歷二年,入拜尚書右丞。復出江西觀察使,徙宣州。傳師於吏治明,吏不敢罔。慎重刑法,每斷獄,召幕府平處,輕重盡合乃論決。嘗擇邸吏尹倫,遲魯不及事,官屬屢白易之,傳師曰:「始吾出長安,誡倫曰『可闕事,不可多事』,倫如是足矣。」故所蒞以廉靖聞。入為吏部侍郎,卒,年五十九,贈尚書。傳師性夷粹無競,更二鎮十年,無書賄入權家。初拜官,宰相欲以姻私托幕府者,傳師固拒曰:「誠爾,願罷所授。」治家不威嚴,閨門自化。兄弟子姓,屬無親疏,衣服飲食如一。問餉姻家故人,帑無儲錢,鬻宅以葬。
(節選自《新唐書·沈傳師傳》)

譯文
    沈傳師,字子言。才智德行有餘,能研究《春秋》,擅長書法,楷書有法度。年少時被杜佑器重。貞元末年,考取進士。當時給事中許孟容、禮部侍郎權德輿樂於舉薦士人,號稱「權、許」。德輿在孟容面前稱讚傳師,孟容說:「他是我老朋友的孩子,為什麼不來拜訪我?」傳師前往拜見,道歉說:「長輩教導我,如果考中,再勞煩您舉薦,所以不敢進見。」孟容說:「像你這樣的人才,可以讓我急於求賢去見你,不能讓你因為舊交來見我。」最終及第。德輿門生七十人,把他當成顏回那樣的弟子來推重。又考取制科,被授予太子校書郎,憑鄠尉的身份擔任直史館,轉任右拾遺、左補闕、史館修撰,升任司門員外郎、知制誥。被召入翰林院擔任學士,改任中書舍人。翰林院缺少承旨,按位次應由傳師擔任,穆宗想要當面任命,傳師推辭說:「學士、院長參與天子機密謀議,其次是宰相,我自己知道一定無法勝任,希望管理一方之民,為陛下撫育培養他們。」於是稱病出宮。皇帝派遣中使敦促召回。李德裕一向和傳師交好,真誠、懇切地開導啟發他,他始終不赴任。於是憑借本官兼任史職。不久出京擔任湖南觀察使。當時傳師參與撰寫《憲宗實錄》,還沒有完成,監修杜元穎趁機提出建議:「張說、令狐峘在地方官任上論定編次國史,現在史稿剩餘的內容,請交給傳師拿到任所完成。」皇帝下詔允許。寶歷二年,入朝擔任尚書右丞。又出京擔任江西觀察使,調任宣州。傳師對官吏管理嚴明,官吏們不敢欺騙他。他慎重使用刑法,每次審理裁決案件,召集幕僚評判,量刑輕重都符合才判決。曾經選任邸吏尹倫,遲鈍完不成任務,下屬屢次上報替換他,傳師說:「當初我離開長安時,告誡尹倫說『可以少做事,但不能做不該做的事。』尹倫像這樣就可以了。」所以任職期間以遜讓謙恭聞名。入朝擔任吏部侍郎,去世,年齡五十九歲,追贈尚書。傳師性情平和純正,不逐權利,歷任兩鎮十年,沒有私信書、錢財送入豪門貴族。起初被授予官職時,宰相想把姻親私下托付他安排在幕府裡,傳師堅決拒絕說:「如果真這樣,希望辭去所授官職。」治家不嚴厲,家人自然得到教化。兄弟子孫,家屬無論親近疏遠,衣服飲食都一樣。把錢財贈送給姻親舊友,庫房沒有儲蓄的錢財,家人只好賣掉宅子來安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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