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太平傳》
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勝之子也。後賜姓蒙古氏,名太平。太平資性開朗正大,雖在弱齡,儼然如老成人。始襲父職。元統初,遷御史中丞。時中書有參議佛家閭者,檢人也。
御史劾其罪,時宰庇之,事寢不行。太平辭疾臥家。至正二年,詔起為中書參知政事,辭。
進右丞,又辭。會御史祁君璧復劾佛家閭,黜之,乃起就職。遼、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時粟貴而金銀賤,太平請委官收市之,所得不貲,其後兵興,卒獲其用。七年,朵而只為左丞相,請於帝日:「臣藉先臣之蔭,蚤襲位國王,昧於國家之理,非得太平不足與共事。」十一月,拜太平左丞相,朵而只為右丞相。明年正月,詔修后妃、功臣傳,特命太平同監修國史。太平請僧道有妻子者勒為民以減蠹耗,給校官俸以防虛冒,請賜經筵講官坐以崇聖學,立行都水監以治黃河。是時,天下無事,朝廷稽古禮文之典,有墜必舉。河南盜起,詔命太平為淮南行省左丞相總制諸軍駐於濟寧時諸軍久出糧餉苦不繼太平命有司給牛具以種麥自濟寧達於海州民不擾而兵賴以濟 十七年五月,召為中書左丞相。二皇后與皇太子謀,欲內禪,遣宦者諭意於太平,太平不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舉酒申前意,太平依違而已。未幾,詔拜太傅,俾歸奉元。帝欲以伯撒裡為丞相,伯撒裡曰: 「陛下必以命臣,非得太平同事不可。」於是密旨令伯撒裡留太平毋行。皇太子惡其復留也,令御史大夫普化劾太平故違上命,當正其罪。搠思監因誣奏之,安置土蕃,尋遣使者逼令自裁。太平至東勝,賦詩一篇,乃自殺。年六十三。
(節選自《元史‧太平傳》)
太平字允中,最初姓賀,是賀勝的兒子。後賜蒙古姓氏,名太平。太平性情開朗,光明正大,雖然年幼卻儼然如老成持重之人。太平最初承襲父職。(順帝)元統初年,升任御史中垂。當時中書省有個叫佛家間的參議,是個奸怪小人,御史彈幼他的罪行,當時的宰相庇護他,事情就被擱置下來,太平(因此)借口有病回家休養。至正二年,朝廷委任他為中書參知政事,他推辭。提升他為中書右垂,又推辭。恰逢御史祁君璧又彈幼佛家間,皇帝罷免了佛家閭,太平這才入朝就職。遼、金、宋三朝史書長期沒有編寫完成,這個時候太平竭力贊助這件事,親任總裁官,完成了三部史書的編修。當時市場上糧食昂貴而金銀低賤,太平請求委派官員去收購金銀,得到的金銀不可計量,後來戰事興起,這些金銀最終派上了用場。(至正)七年,朵而只為左垂相,他向皇帝請求說:「我憑借先人的恩蔭,早早地世襲國王,並不明白治國的道理,除太平之外(其他人)不足以共事。」十一月,拜太平為左丞相,朵而只為右垂相。第二年正月,(順帝)詔令修幕后妃、功臣傳,特命太平一起監修國史。太平奏請勒令有妻子兒女的僧道還俗為民以減少財物的消耗,發放官體時加以核查以防止冒領,請求賜給經筵講官座位以尊崇聖賢之學,設立行都水監來治理黃河。當時天下平安無事,朝廷稽考古代記錄禮儀的典籍,凡有缺失太平一定會指出來。河南盜賊蜂起,皇上下令太平為淮南行省左垂相,總領各路兵馬,屯駐於濟寧。當時諸軍在外日久,苦於糧怕不能接續供應,太平命有關部門給駐軍發耕牛農具來種麥子,從濟寧到海州,百姓不被騷擾而部隊賴此得到周濟。(至正)十七年五月,被召為中書左垂相。二皇后(奇氏)與皇太子謀劃,打算要皇帝讓位給皇太子,派宦官去告知太平這個意思,太平不回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設宴敬酒,再次申明前面的意思,太平仍模稜兩可。不久,下詔拜他為太傅,讓他回奉元去。皇帝想任命伯撒裡為垂相,伯撒裡推辭說:「如果陛下一定要任命我為相,刀卜非得太平與我共事不可。」於是皇上密令伯撒裡留住太平不讓他走。皇太子痛恨他又要留在京城,就令御史大夫普化彈動太平故意違背聖意,應當將其治罪。捆思監趁機誣告他,安置他到土蕃,不久又派使者去逼他自殺。太平走到東勝,賦詩一首,就自殺了。終年六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