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2 上篇 第二十二章 曲則全,枉則直》古文翻譯成現代文

  上篇 二十二章

  【文】曲則全,

  【注】不自現,其明則全也1。

  〔正字〕1不自現,其明則全也:或據下文王注之例而謂作「不自現,則其明全也」。或斷句作「不自現其明,則全也」。暫如舊。 自現:自顯。原作「自見」。「見」通「現」。下「不自現故明」同。 明:原作「名」。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本校改之。「名」通「明」。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或謂「不自見,則其明全也」、「不自是,則其是彰也」、「不自伐,則其功有也」、「不自矜,則其德長也」四條注文當移至二十四章。〔按〕此四條或化用本章末段之義,以闡發四句經文喻意,使前後呼應。其未必是錯簡,故暫如舊。

  【文】枉則直1;

  〔正字〕1直:非王注版本或作「正」,或與底本同。暫如舊。

  【注】不自是,則其是彰也1。

  〔正字〕1自是:自以為是。 彰:昭彰,伸張。人以之為是,樂推而不厭。

  【文】窪則盈1,

  〔正字〕1窪:低窪。

  【注】不自伐,則其功有也1。

  〔正字〕1自伐:自恃其功。 其功有:其功成。

  【文】敝則新1;

  〔正字〕1敝:破衣,喻披褐懷玉。一作「弊」。非王注版本或亦作「弊」,或與底本同。「弊」通「敝」。暫如舊。 新:常新。同塵而不殊,懷玉而不渝,故能常新而不衰。

  【注】不自矜,則其德長也1。

  〔正字〕1自矜:自恃其德。 長:長久。

  【文】少則得,多則惑1。

  〔正字〕1少:為道日損。 多:為學日益。

  【注】自然之道,亦猶樹也:轉多1,轉遠其根;轉少,轉得其本。多,則遠其真,故曰「惑」也;少,則得其本,故曰「得」也。

  〔正字〕1轉:愈。下同。

  【文】是以聖人抱一1,為天下式2。

  〔正字〕1抱一:合道,與道同體。非王注版本或作「執一」,或與底本同。 一:道,無,樸,常。 2式:法則。非王注版本或作「牧」,訓作「治」;或與底本同。王注亦作「式」。暫如舊。

  【注】一,少之極也。式,猶則之也1。

  〔正字〕1則之:一引作「則」。〔按〕「則」訓作「模則,法則」。「則之」可訓作「以之為模則」。二者皆可說通。暫如舊。

  【文】不自現故明,不自是故彰1,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正字〕1是:非王注版本或作「視」,或與底本同。「視」通「是」。 彰:非王注版本或作「章」,或與底本同。「章」通「彰」。

  【文】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1!誠全而歸之2。

  〔正字〕1豈:非王注版本或作「幾」,或與底本同。「幾」通「豈」。 虛言:空話。非王注版本或作「語」,訓作「說說而已」;或與底本同。二者皆可說通。暫如舊。 哉:非王注版本或作「才」,或與底本同。「才」通「哉」。 2誠:確實能。 全而歸之:全其明而復其樸。或訓作「民眾皆歸附聖人」。暫從前者。

  上篇 二十二章(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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