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書中,我果斷選擇先讀《簡·愛》
還是先說一下本書的主要內容吧,簡·愛從小父母雙亡,寄人籬下,因為不甘屈辱而奮起反抗,被送到一所生活條件極差的慈善學校,當了六年學生,兩年教師。出於對外面世界的渴望,她到桑菲爾德莊園做了家庭教師,與莊園主人羅切斯特先生相知相愛,直到結婚時簡·愛才發現原來羅切斯特早有妻室,出於強烈的自尊心,簡·愛逃走了,戲劇性地昏倒在了表哥表姐的門前,簡·愛終於找到了親人,還繼承了遺產。當她再次回到桑菲爾德時,發現莊園已被大火燒燬,羅切斯特也瞎眼斷手,簡·愛終於以平等合法的地位成為了羅切斯特的妻子。
在書中最讓我震撼的人是海倫·彭斯,她善解人意,以德報怨,逆來順受,與簡·愛的反抗意識截然不同。她認為忍受不公是理所當然的,很難想像這是一個十多歲女生說出來的話,我相信她的話可以淨化人心。面對不公,有很多人會奮起反抗,但也有少數人,他們會默默的寬容。我說不清孰對孰錯,但也不能一味反抗,學會隱忍與包容也很重要。簡·愛小時候發誓說她長大後不會認裡德為舅媽,更不會去看她,但是在裡德舅媽病危時刻簡·愛還是回去看她了,並且寬恕了她的刻薄。大家都在學著長大!
我最喜歡羅切斯特先生了,簡·愛的品質雖然值得人讚美,但羅切斯特先生更有趣,他是一個「比女主大了二十歲的醜男人」,如果這是一本言情小說的話,放在現在肯定沒人看,因為女主身材矮小、相貌平平,男主更是又老又醜,就算他有錢也不行!現在的小說還有偶像劇大部分都是女主又漂亮又有個性,男主年輕有為,必須是「高富帥」。小說裡的戀愛一定是霸道的、甜美的、萬人羨慕嫉妒恨的,但我們往往在幻想的時候忽略了原始純真的愛。
羅切斯特喜歡簡·愛,不在乎她的相貌和家境,他喜歡簡愛的獨立和自尊,享受他們之間平等愉悅的對話,可知他具有一顆高尚的心靈。說到有趣,他扮成女巫給人「算命」,假裝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結婚,都是為了套出簡·愛的話。他向簡·愛隱瞞自己已婚的現實,這其實不怪他,他被父親與兄長坑騙娶了一個瘋女人,這使他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每個人都有享受幸福的權利,羅切斯特屬於外冷內熱型,他更害怕失去!最後的羅切斯特為救瘋妻傷了手臂,雙目失明,他並不是鐵石心腸!好在最後簡·愛和羅切斯特在一起了,有情人終成眷屬,成就一段佳話。
這本書比較厚,但不知不覺就沒了,故事終於講完了,有點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