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應喜,還是應悲?首先關於“人”,先人們就有不同的說法。荀子說人性本惡,貴是以禮制惡;孟子說人性本善,禮是人本性的延伸。聖人就連“人”也未曾弄清楚,那普通人“做人”豈不更加迷糊。古人說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提名時。古人又有三大不幸事:幼年喪父、中年喪妻、老年喪子。做人可謂是悲喜交加,萬般無奈。
做人可謂真是難,做人最高境界只會是“聖人”,做人做不到神。人生中究竟什麼是最美好的事呢?我一直嚮往於這樣一個場景:在一個高貴而寧靜的國度裡,夕陽西下時美好和煦的無際田野上,旁邊是更加美好的人兒,再加上合適輕柔的抒情音樂,那樣便擁有著一副安適愜意的心情,這樣該是多麼美好的意境呀!人生所有美好的事都只在那一刻,那真真是令我只在乎曾經擁有,何必要它天長地久呢!
我們也可能只是一輩子都被這凡塵俗世所累,一輩子都處在一種生命狀態中。聰明的人從來活的豐富多彩,他們從來不會被限制在某一種狀況下,總是在尋求突破。在人生中,愛旅遊的人和愛嘗試多種職業的人往往是那些最懂得如何享受人生的人。
更何況萬事皆在不斷變化之中,沒有事物一成不變。喜事,悲事,皆是事。只是個人對於事物的心態不一樣罷了,或因人而異,或因物而異。只是聖人從來鎮靜,常人向來不安。無人不愛喜事,無人不恨悲事,這只不過是人類最普通的情感罷了。因喜事到來,而富有情感,激情四溢,不同凡響。這是令人最開心的一件事了。激情被帶動起來,而開放自己,毫無拘束,真令人好不快哉。一切皆被燃燒,無所避免,充斥著內心的沒有不快,只有喜悅。之所共得,希望非是人體激素之共同作用。為自己心之所發,無拘無束。
快樂本不需任何理由,只為心中那股無名之“火”,熾烈激昂地迸發著。揮動雙手,舞起雙腳,借舞蹈音樂迸發著自己。感懷人生,我們的心態由此變的不同尋常。沒有污穢,或推遲了它的來臨,心兒得到片刻的潔淨,卻也很久著滋養著心靈。只有這樣的心態才令人變的不尋常,不是俗物。
若懂得悲傷,這樣人便變得豐富起來了。因為悲傷,所以懂得珍惜。人生本是喜憂參半。做人應喜,也應悲。做人有喜,也有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