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上白雲在漂蕩,馬路上汽車在行駛。草原上馬群在馳騁,叢林上禽獸在狂奔。在這看似完美無缺的大千世界中,卻有一大漏洞,一打幾乎不可彌補的漏洞。動物(包括人類)都有其喜惡,但是人類如果不喜歡一個東西,那麼人類可以排斥它,而那些低級動物,它們不可以。這樣一來,人們不喜歡低級動物,把它怎麼樣都可以,因為,動物是無力反抗的。而動物呢,它們不可以,相反,他們還得接受人的無理欺壓。想必大家都知道這樣一件事吧:在南京,幾個男女燒死了一隻流浪狗。但幾個人都表示不懈,原因是這只流浪狗總叫。它們並不應該受到這種待遇,因為如果一個人總擾民,我們也要把它燒死嗎?更何況人還懂事,動物不懂,或許他們只是在玩,但是他們遭受到了這種待遇。而大家為什麼不把動物當回事,因為動物沒有法律保護。就像這麼燒死一隻狗,只是說一說,批評一下,而如果他們燒死一個人,處罰方式會是這樣嗎?為什麼要對它們不公,他們只是一群無辜的小生命,為什麼人類要對他們這樣,它們到底哪惹我們了。本來,是我們霸佔了它們的世界,搶走了它們的生活,而現在,我們卻惡人先告狀。親愛的人類們,你們可以不喜歡動物,那麼請你繞開它們走,不要去踐踏它們的生活。謝謝。
中二: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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