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來無事,掐指一算,自余去年習《論語》,至今已有一載有餘。除過背了“鄉黨”,“先進”等幾篇以外,竟無甚感觸。正暗暗哀歎時,周禮不禁觸動了我,遂意欲小議周禮。在此不敢高談闊論以充學者,實只乃表我之淺見也。
禮,乃中國古代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周禮,即周朝時期發展起來的,建立在維護統治者利益的基礎上,並束縛人的思想和社會活動,調整人們行為規範的總和。
周禮,和禮法、祭祀於一體。所謂禮法者,即法紀與禮儀。法紀即法律。禮儀,即禮節與儀式。何謂祭祀?即備供品向祖先致祭行禮,表示崇敬並求保佑。於是乎,周禮既為維護統治者利益的道德標準,又是法律規範,形成了禮律相通的禮教。即禮允許,法律亦允許;禮不允許,法律亦不允許。所以,周禮鞏固了統治者的權威,這大概也是周公制禮的真實目的吧:鞏固年幼的成王政權。
為什麼說周禮是統治者鞏固和加強政權的工具呢?因為它強調階級性與等級性的差別並且設計了一套繁瑣的程序來維持這種差別。正如荀子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也。”
周禮要求必須親愛以父權為中心的尊親屬,使親者貴,疏者賤。此謂“親親”。
周禮還要求下級必須遵從上級,特別是周王。嚴格規定上下級秩序,不得犯上作亂。又有“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講的是一個卿大夫冒用皇帝規格的舞蹈,孔子認為不可原諒。此為“尊尊”。
周禮維護父權中心的社會,特別歧視婦女。“幼從父兄,嫁而隨夫,夫死隨子。”
看罷禮法,再來看看祭祀吧!“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就是說一個大夫級的人物,卻祭皇帝才能祭的山,所有人反對。這說明不同等級者的祭祀也不同,絕不允許僭越。
撇開禮的等級性和差別性束縛不談,其實踐過程更是莫名其妙,程序繁瑣,如諸侯每月初一殺一頭羊舉行祭祀,表示‘聽政’開始;國君祭祀賜的肉不能過夜……。
從這些話中,我們不難發現統治者是如何利用禮來壓迫人民:周禮強調等級性、差別性和程序繁瑣性,並且極其嚴格地維持這種等級差別,決不允許任何人僭越,如果違反,輕則受眾人譴責,重則受刑罰制裁。
周禮因身份等級不同而不同,所以,周禮不是一種公平的社會規範。它不僅表現對被統治者的束縛,更是表現了統治者們不同的等級關係!只可惜,當時的人們沒有一點覺悟,對禮的束縛毫無察覺,並認為能穩定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連聖人孔子都說:“鬱鬱乎文哉,吾從周。”
當然,我們也不能將周禮全盤否定,在當時的社會,周禮還是在一定的程度上緩和了當時的社會矛盾,畢竟“禮崩樂壞”不是好事。同時周禮還形成了古代華夏文明的精神淵源。總之,我們要以歷史的眼光去剔其糟粕,汲其精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