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不喜歡矯情,甚至說得上討厭。我的筆下從來沒有飛揚的青春,因為這不符合我的生活。我總是生活在波瀾不驚的平靜中,沒有繁蕪的色彩,單調也好,蒼白也罷,也沒有起伏跌宕的情節,更沒有懾人心魄的旋律。我始終相信,只要在生活趨於安寧時,才會激發人生的啟迪。
若說我厭倦生活,討厭世俗那就是假話了,畢竟生活總有那麼多的精彩誘惑得人眼花繚亂,無時無刻不在摧毀人的底線。我不喜歡鋪天蓋地的華麗,也不感動於浪漫至深的都市愛情。打開電視,總能看到一部部雷同的電視劇傳遞著一個信息:“悲慘的灰姑娘終於得到了王子的愛,最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想必這些編劇們定是佛教信徒,以普渡眾生為己任,總是給絕望的人一劑心靈的麻醉,好讓她們明白自己也有希望,即便那希望藏在電視裡,也好讓她們總歸有個做夢的地方。只是她們從不知道,世上沒有那麼多王子,自己也不是穿上水晶鞋的公主,生活更不是電視劇,沒有那麼多絕路相逢的拐角和柳暗花明的豁達,所以夢醒後還是做回自己。
然而,我並不想討論現實與童話的差距,也不想一味地抨擊社會,因為那樣不僅需要敏銳的洞察力,更需要祥林嫂般的神經質。我從來不否認社會上存在太多不公平的現象。有人在酒店一吃千金,有的孩子卻在窮鄉僻壤忍饑挨餓;有人在名牌服飾上豪擲千金,有人卻衣不蔽體地在寒風中顫抖。只要是正當途徑得來的錢,不管他怎麼揮霍,你都無權過問,至於它用不用於慈善公益,那完全出於他自身的良心,畢竟法律沒有把解囊相助升級為義不容辭的義務。如果你氣憤,大可狠狠地瞪著眼以洩心頭之憤;如果你有俠客精神,可豪氣沖天地直取他人性命,不過我可事先提醒你現在沒有梁山可上,只有監獄可下。
我喜歡音樂,只要是能觸動我情感細胞的音樂我都開心接納,無所謂演唱者。我可以坦率地說,我不喜歡樸樹,不喜歡許巍,我從來不認為滄桑嘶啞的聲線是文學青年的特殊癖好,畢竟我就是個例外。
我一向認為悲劇會給人更深刻的思考與反省,魯迅先生也是贊成我的。我討厭附庸風雅的言情,以粗糙的內容配以“青春必讀”;我也不盲信把生財之道吹得天花亂墜的“成功秘訣”,成功的人自由吹噓的資本,他們或許只是碰上一個好的時代,選擇了好的時機,當他們把業務做足時,再把淘汰過時的經驗當作稀世珍寶傳授給後人,從此便被奉為“XX大師”
你可以對我的言論嗤之以鼻,你也可以極盡誹謗之能事,說我賣弄,說我粗俗。不過對我來說都無所謂,這並不是說我有足夠的勇氣來承擔所有的傷痛,畢竟誰都不想被惡語攻擊,只是本人自認為沒有阮玲玉那麼脆弱到被可畏的人言嚇到以死相殉。因為我既不想流芳百世,也不想彪炳史冊,更沒有偉大的功績留給後人評說。再說時下規定火化,也沒有無字碑可立。於是我乞求佛賜我一雙慧眼,佛便給我一副有色眼鏡,朦朧得撲朔迷離,絢爛到五光十色,我戴著它,情不自禁地感歎:“生活總歸是美好的,我得快樂地活下去。”所以我一直戴著它在芸芸眾生莽莽洪荒中快樂地生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