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論在哪裡,都有一些章法束縛著我們的言行,這些章法雖然束縛了我們的言行,但在一定的程度上能保證我們的安全。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中和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憲法,看似離我們很遠,是遙不可及的,其實不然,憲法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舉一個簡單的小例子,過馬路時你是不是經常闖紅燈?我們經常把「紅燈停,綠燈行」掛在嘴邊,但是卻沒有做到,即使有時候遇到紅燈會停下來,但是看見別人闖紅燈,大多數人都會跟著走。其實這已經是犯法了,你可能會說:「犯法不是會被抓的嗎?」
其實並不盡然,只要違反了憲法上的內容,都是犯法,只不過有分輕重。
孟子云「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他的本意是沒有圓規和曲尺,就畫不出完整的方和圓,引申為世界萬物應當遵循條例法度。人更應如此,如果缺少了基本的約束和紀律,就會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與不安。因此,嚴以律己,遵守法紀,是對我們的基本要求。
打架,這是每個學校都嚴令禁止的。有一次我放學回家,在經過一條小巷的時候,聽見一陣吵鬧的聲音,本來我是不在意的,但是我隱隱約約地聽到了我同學的聲音,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走進了那條小巷。只是剛拐彎我就嚇得趕緊跑了,我看見我同學被三四個高年級的學生讀在小巷裡,我想報警,但是沒有手機,想了想,趕緊跑回學校找老師。最後,老師把我的同學救出來了,那幾個高年級的,則被其他老師帶走了。問清楚之後,才知道是那幾個高年級的想向我的同學索要錢財,同學不給,他們就想強搶。
杜絕犯法,從我做起,這個世界會越來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