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合格的官員並非僅完成自身份內之事,等待百姓有了困難,問題嚴重時才著手解決。官員應當心繫百姓,去主動發掘百姓生活中存在的以及潛在的問題。如此,官員才能被稱為合格,才能體現作為一名官員的價值。
縱覽全國,多數官員可謂“小心謹慎”。官員們有任務便干,有文件便批,上級指示堅決服從。聞聽領導檢查工作,各項工作便幹得認真些。上任一段時間幹上幾件顯政績的事,並且給以後的官員留一些。如此做官,的確中規中矩,過不了幾年必定平調或陞遷。雖然在法律方面他們決無玩忽職守,貪污受賄的罪狀,可稱得上合格;但在道義上,官員們是百姓選舉產生的,應當主動為百姓服務,心繫百姓並不是將心思放在長久為官上。官員應當主動接近群眾,瞭解他們的所需所想,而不是只知在辦公室批閱文件,在會議室照本宣科的念著秘書寫的文稿。為官者應將百姓利益作為工作中心,“為人民服務”的口號不只是空談或曇花一現,剛上任時幹上幾件風光之事,邀請上級領導指導督促,再邀請報社媒體多方面全方位的報道。
法律中沒有規定為官者應為百姓辦多少實事,解決群眾多少困難才算合格,但為官者應在道義上不辜負百姓的信任。焦裕祿同志擔任蘭考縣縣委書記時,領導全縣幹部群眾治理風沙、內澇、鹽鹼三大自然災害,徹底改變了蘭考的面貌。沒有上級的命令或文件,焦裕祿卻能為百姓服務,心繫百姓。其實他完全可以不幹這些事,他的官仍能平穩當下去,但不為百姓服務有愧於百姓的信任,有愧於國家賦予的權利。
為官者若能心繫百姓,將為百姓服務作為一種責任,對得起百姓與國家,將焦裕祿的行為由個別推向普遍,國家必能繁榮強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