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心理輔導講座,眾多女士在場,二十來人,各式裝扮,各種年齡。
我趕到的時候,前面已經講了不少,偷偷坐在後排,邊旁聽邊記錄。只是不巧,我來沒多久,講座PPT報告就崩掉了。
主講人五六十歲,經驗老到。見PPT點不動,他也沒亂點一通,只把電腦放在一邊:“搞不定老婆,也搞不定電腦,像我這樣的男人,可真是太失敗了。我是反面教材,各位別學我。”
趁台下哄堂大笑,他已偷偷暗示助理上來,把筆記本取下,修理故障。
看來助理也不是技術帝,搗鼓了十來分鐘,電腦也沒弄好。情急之下,主講人只好變換主題,由心理輔導變成心理咨詢,邀請現場女士,談談自己的結婚愛情。
開始沒人主動說,最後主講人只好引導:“故事不美,不丟臉。主動分享其實就已經表示,你可以勇敢地面對它了,對吧?”
主講人誘導,也沒人樂意說,掃視下在座的舉動,於是他說:“要沒人舉手,我就自個兒叫了,實在不想說就示意下,我再叫下一位。呃……那……第三列第四排的這位女士。”
從背影看,此女三十歲上下,被叫起來的時候她正埋著頭,似乎躲避主講人的目光。在周圍人輕聲提醒之後,她才意識到自己被點名了,愣了一下,然後小聲說:“我能坐著說嗎?”
“能。怎麼舒服怎麼說。”
“我不愛他!”第一句話,她直截了當。
等周圍議論平息,她顯得有些激動:“我結婚兩次離婚一次,女兒六歲了,明年上小學。”簡單一句話,把自己的狀況闡述得一清二楚。
主講人順著她女兒的話題往下問,似乎有意平復她的情緒:“有一個女兒,她很值得你驕傲是嗎?”
“是啊,她非常聰明,一直跟我一起生活。”
“那孩子是你……”
“嗯,是我跟我前夫的。當時愛得天昏地暗,不過後來,他還是拋棄了我。”說到這裡,她語氣變得低沉,“不過女兒,是離婚以後我才生下來的。”
聽到這裡,每個人都很安靜,主講人沒有打斷,讓她繼續說。
原來當初,二十幾歲的她,姿色一樣出眾,天性也一樣不羈。
剛進工廠不久,她就喜歡上了自己的領導,明知道對方已婚,卻偏偏剎不住車,結果越陷越深,愛得天昏地暗。
為了讓自己轉正,她開始想方設法逼對方離婚。
當時社會已經提倡自由戀愛,但也沒那麼開放,要知道自己有了情人,家人朋友肯定饒不了,所以男的死活不同意。
她要挾他,說要不離婚,就把兩人的事兒宣揚出去。
男的也害怕,一直說在想辦法,不要逼他。
那個時候,她看清了一個男人的恐懼。任何的無理要求,對方都會答應,只是先離婚再結婚的對策,他一拖再拖。
於是她騙他,說自己經常嘔吐,可能已經懷了他的骨肉,再拖下去,恐怕整個單位的同事都會知道。
無奈之下,男的當晚撒了一場邪火,把妻子趕出家門,說要離婚。
過了半個月,他和妻子辦了離婚手續。第二個禮拜,他就娶了她。
婚禮當晚,躺在婚床上閒聊,男人問她,孩子幾個月了。
沉默片刻她告訴他,她沒懷孕,一切都是謊話。
男人無言,如此刺耳的理由,他不敢相信,或者說他連發火的力氣都沒了。
等第二天醒來,她已經躺在了醫院裡,矇矓中睜開眼睛,發現周圍有醫生也有民警。
徹底甦醒,民警告訴她,她和丈夫都是煤氣中毒,丈夫搶救無效,當場就停止了心跳。
一時間,她難掩悲傷,趴在病床上大哭。隨後醫生走過來,勸她別哭,然後又說她命大,應該好好生活下去,為了自己也為了寶寶。
她愣住了,抓住醫生問哪來的寶寶。
醫生笑了,說當然是你和你丈夫的了,只不過才剛懷兩禮拜,妊娠反應不怎麼明顯。
她也笑了,笑世事弄人。
哭過笑過,一時間,她也清楚了謊言的代價。“一個善良的女人,和一個狠毒的女人,在愛面前,是可以相關的。”這是她陳述中最戳心的一句話。
當她反應過來,知道煤氣洩漏並非偶然,而是男人對彼此的失望和懲罰。此後,她開始把所有的過錯都攬在自己身上,決定把孩子生下來,看孩子長大成人。
可她當時,又是那麼年輕。在孩子出生兩個月的時候,家裡給她說媒,把她許配給了父親某個朋友的兒子。
父母當然不能坑孩子,選了十幾個,只有這家人條件最好,而且孩子也是大專畢業,長相各方面都說得過去。最主要的是,這男孩從小總去她家玩,一直對她有點兒意思,雖然她還有孩子,但他根本不嫌棄。
再三考慮她同意了,卻不是因為綜上種種理由,而是她一直也擔心,等孩子大了,知道自己沒爸爸,會傷心,被其他孩子欺負。
半推半就,兩人順利領證,五年多時間,也把孩子撫養成人了。
男人對她,自然是寵愛有加,可她卻說,自己一直沒有真正喜歡過他。
“我一直忘不掉前夫,擦不掉醫院裡那段記憶。女兒叫白楊,隨他姓白,但名裡的‘楊’卻是前夫的‘楊’。”
“這個名字,他當時同意嗎?”
“我沒騙他,不敢再騙了。當時我就這麼跟他說,他就同意了。”她沒遲疑,直言不諱,“這幾年來,我的任何決定,他都沒反對過,甚至我每年都給前夫掃墓,他也陪我一起去。他對我好,對我太好了,好得我想躲避。”
話音剛落,主講人接著問:“為什麼躲避?”
“我覺得不配。我心裡還裝著另外一個人,他心裡明明清楚,而且,而且我曾經那樣惡毒,差點兒把自己的女兒害死……不值得,不值得。”說到第二個“不值得”的時候,她哭了,邊哭邊用被揉得半碎的紙巾擦著眼角。
“你不值得,還是他不值得?”
“我不值得去愛,他不值得愛我。”
“可既然知道他不值得,為什麼還要跟他在一起呢?你可以緬懷,可以留戀,但不可以讓愛著你的人,跟你一起不快樂……”把她推到懸崖邊緣,主持人開始幫她,冷靜思考。
剩下的幾句意思相近,都記不太清了,只最後一句,印象深刻。他說,不論怎樣,你終究還是要弄清楚,自己到底要和哪個,過完一生。
老實說,有時候連我們自己都不相信,一個人,一輩子,只愛一個人。
但我肯定,總有那麼一段歲月,你會碰見一個,你想用一輩子去愛的那個人。
後面的講述者,有人一開始都不是自由戀愛。僅僅因為父親將死,家裡迷信說要沖喜,她必須硬著頭皮,嫁給了村裡的某個人。
婚禮自然沒有挽救父親的生命,她很傷心,葬好父親就離開了家,和青梅竹馬的遠房表哥私奔到了城裡。
一段艱辛的日子過後,兩個人的日子好了,表哥的心卻壞了,輕則冷落她,重則扇她耳光、摔砸傢俱、趕她出門。
即便這樣,她還一直追隨著他,不肯放棄。
直到有一天,就在她被對方大罵滿心疲憊以後,她在街角邂逅了一個男人。
她並不愛他,也不清楚對方是否愛自己。只是他對自己很好,不計後果,就像當初她對表哥一樣。
然後,她曾丟失的寵愛,再次出現。只是她仍不確定,到底該繼續跟著表哥,還是放棄他重新選擇。
選擇哪個,旁觀者最清楚不過。最愛的那個,往往不能共度餘生。
講座接近尾聲,主講人問台下的人:“怎麼知道你現在的這個人,願意陪你共度餘生?”
台下沸騰一片,有人說至少可以當著眾人對自己說“我愛你”的,有人說給自己買鑽戒、主動跪下來求婚的,有人說有一塊錢給自己花九毛、有一百不會只花九十的,反正要求這個要求那個的,聽起來極盡浪漫。
主講人打斷議論,說:“你們的這些要求,分明是在找激情,而不是找愛情。”
台下一片嘩然,不知緣由。
“所有的這些,全部是曇花一現的要求,支撐不了永恆。”主講人接著講,“或許它們可以保證,他在某段時間愛你,但無法說明,他可以許你餘生。”
可曇花綻放,沒有人可以阻止荷爾蒙的暴動,只能跟隨花香,極盡風流。
等曇花凋謝,風流卻已成慣性。為了留住那一現的曇花,我們仍舊奮不顧身,哪怕拼盡全力也在所不惜。
假如你讓我給你找一個借口,我會說,你並非想要留住一個男人,只想要留住你的愛,以及你愛的那段歲月。
只是這段歲月過後,你終究還是要弄懂:我是選擇一個最愛的人,還是選擇願意同自己共度餘生的人?
中二:魚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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