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從字裡行間透露出年少輕狂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飄向了那份曾經屬於我們的逍遙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於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巨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裡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艷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餚,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
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並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裡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裡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彷彿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鑽進百草園。油蛉在這裡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
枯燥,乏味,是對魯迅先生在三味書齋的最好的詮釋。稍稍偷懶一會兒,也會被壽鏡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裡去了?”喊回來,整天除了讀書還是讀書,閒來無趣。
從書卷裡散透出的天真爛漫,不經意間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許魯迅的文章真有什麼魔力吧,他用一個孩子處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鳴。
有人說: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裡有沒有感情。老師也曾說過: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希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嚮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讀著讀著,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發著陽光般的氣息。
小的時候,自己也曾擁有過那樣的光輝世紀。喜歡坐在河岸邊看著鴨子從身前游過,頒著手指頭細數“一隻,兩隻……”;喜歡奔跑在林間小道,拋開心中的不愉快,盡情去笑,不用管禮數是否;還喜歡躲在一個隱秘的地方,看著同伴進進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後因為自己躲的技術太高超,無奈,只得向我低頭認輸。想到這裡,心中有種竊喜的感覺,說不上來是什麼。好像是一個小小的“陰謀”得逞了,又像是躲過了一場小小的“災難”。
我們的童年漸行漸遠,留下的是一個美麗的回憶。《朝花夕拾》,去領略一下魯迅的童年,慢慢體會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兒吧。瑣碎的記憶在《朝花夕拾》中重現,不一樣的年代,一樣的快樂,童年,惹人懷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