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佛曾告訴我們:每天寫一點,既不抱希望,但也不絕望,用你最大的努力去寫。
這是我所見到過關於文字最為精彩的解釋。
有時我也質疑在每日的生活中我們面對的東西是否真有其面對的必要。在那些瑣屑的事務中,有自己樂於做的;在那些所謂至關重要的事務中,有自己無意執行的;在那些已成定局的往事裡,有自己不希望的;而自己希望的,偏又有力所不能及的。
每日的生活,每日的忙碌奔波。在紙張與鋼筆面前,他們就淡成一片模糊,而又恰是在這一片模糊之中,往往衍生出點滴清晰的記憶,當這些記憶的碎片聚為一楨明朗的圖畫或一條愈發明晰的線索時,手中的筆就能輕快起來,劃過紙面,留下余痕。提筆收官之時,思維中的痕跡也就躍然顯現為紙上的痕跡----那一個個文字。
每一日,都在享受著這純樸的快樂。
可我始終在疑慮,既然最終在這份模糊到清晰的蛻變中,我們走向了清晰,那麼為我所捨棄的模糊的那一片有價值何在?如若沒有了這些為我所遺忘的模糊,又能夠出現為我所銘記的清晰嗎?
答案藏在了卡佛的那句話中:不抱希望,也不絕望。
不抱希望,因為生命本身就是一次極平淡的經歷,再輝煌的時刻也不能無盡地重現,一切都必須回歸於生活之中。而生活則意味著瑣屑,紛繁的人與物的出現與消亡,五顏六色不大不小的誘惑。對生活本身報以太大的希望,本就極為愚蠢。
也不絕望,只是因為許多生命中最珍貴的禮物就是隱匿在這些平淡的生活之中,亟待發覺的。那些激情的光彩也誠然需要平和的生活去醞釀儲蓄。如若只被那些蒼白的模糊所誆騙,終究是看不到希望的。
如此說來,文字也和生活有著驚人的相似。
不過,難道不該如此麼?
懂了文字,也就懂了生活。
而愛上了文字,不也就愛上了生活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