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裡有個人很酷,三頭六臂刀槍不入。沒錯那個人是老爸,在每個小孩子心裡老爸就是神話。沒有人例外。
不過直到去年我開始懷疑它的真實性。
炎炎晝日終於熬過去了,晚飯後雖然說不上涼爽但是的確也比白日裡舒服了不少。不少人走出了家門,一家人享受著不多得的幸福時刻。十點以後街上的人漸漸的少了,我們一家也散著步回家,“終於快到家了。”不愛逛街的我在接受老媽的“洗禮”後已是打不起半點精神,實在受不了父母有一搭沒一搭的談話我的視線順著街燈向前眺。等一下,那是什麼,前方100米處一個黑影在一輛越野車的後窗。“別人拿東西而已。”當我這樣想時眼見的事實卻已是將我嚇愣。兩三秒後那人縱身一躍半個身子已經進入車內,一下子又縮了回來手裡抱了個黑色長方形的包,轉身鑽進對面的黑色轎車,不等車門關上,一腳油門黑色的影子就離開我的視界。
這條街兩邊都是小區和茶莊,所以停的車比行人多而小區又都有保安系統於是這裡也沒有一盞天眼或是攝像頭。明白發生了什麼的我回頭看著父母叫道“小偷!”
可接下來卻是那時的我怎麼也不理解的。
“快去給那家店裡的人說。”當機立斷母親走向被盜車對著的茶莊。“你去幹嘛,就不怕那群人找你報復。”父親拉住準備和母親一起前去的我對她說。
報復?!我再一次呆住了,這話是我父親說的?不會的,絕對不會?
父親曾是一位武警,而且讀過很多的書,他還常常給我講很多寫作的技巧。我寫的東西也從來都是他第一個看。他會給我講許多的歷史故事,他會將許多枯燥的大道理敘述的額外發人深省。就因為一句話,我心目中他高大偉岸、正義的英雄形象轟然倒塌。
但那時母親執意去了。事後父親對我們解釋了很多,我全沒在聽。
我也很多次的嘗試去體會他那時的感受,無奈每次都毫無收穫。如果當時父親不去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麼結果會是?報警?沒有看到車牌號沒有看到小偷的樣子,警察也沒辦法。去攔車?兩個結果:
1、車沒停下。
2、車停下了。我不認為那兩車上只有司機和小偷兩個人,就算只有兩個人,“好事”被破壞了,他們會罷休?
可是他是一位父親,也是一個兒子,還是一個老公,他有他的責任,他不能不顧一切。到這裡我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是什麼讓他提醒一下別人的勇氣都沒有?
昨天在網上看到一條消息,大概意思是說一場意外交通事故至少可以要求賠償50萬,但是因工傷死亡的人,連保險都沒買,如果被評為烈士“賠”給他們家人的才2-3萬元。這個時候想起父親常對我說的“世上沒有那麼多的絕對,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
中三:小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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