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間的流逝和風雨的陪伴,我漸漸的長大了。
轉眼間,5000多日子已從我的手中溜去。這些年,究竟做了什麼樣的事呢?對不起,爸爸媽媽。我的爸爸、媽媽,他們很辛苦,去工作時總是一副輕鬆的樣子,含辛茹苦的把我養大。當然,進入初中後,青春期,也就稱之為“叛逆期”,我也對他們提起了一個過分的要求。——買電腦,以查資料為借口。他們始終不肯,並且也是出來打工的,一個月下了沒剩多少錢,更別提買電腦了。因此,吃飯的時候,我獨自在房間看書。讓我去公園玩的時候,就將他們拒之門外,甚至在回家的路上,看見媽媽,也當做沒看見,招呼也不打一聲。此時,我陷入了一個人的世界。
記得那次,趁媽媽在睡覺的時候,我悄悄的拉開了在枕頭底下的錢包,偷了50元泡在網吧。從下午的5點,足足玩了6個小時,餓了就吃泡麵。那時,天已經黑了,但還下著大雨,錢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我不得不冒雨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一邊跑,一邊躲在附近的屋簷下,伴隨著響徹雲霄的打雷聲衝回了家。回到家時,爸爸媽媽正在飯桌上等我吃飯,飯看上去已經涼了。“我們答應給你買電腦,但一定要按時上網、按時睡覺,不能拿它來玩遊戲走火入魔!“爸爸嚴肅的說。此時此刻,我的心裡有著莫名的興奮,高興得說不出話來,心裡美滋滋的。但後來並不是想像的那樣,能夠利用電腦學習,而是玩遊戲。這個暑假以來,我無時無刻不在通宵,總是在凌晨4、5點才睡,第二天下午才起來。看到這種事情的發生,媽媽很傷心、難過,擔心我會被遊戲吞噬。所以媽媽再三勸阻,我也當沒聽見。直到初二,我才明白。
人活著,就是要吃飯。吃飯的前提,就是讀書。不讀書,就如同死人一樣,一切皆為浮雲。這段文字,是稍微悟出來的道理。在我看來,打工是一門低賤的工作,比打工更糟糕的,就是遊戲,即使玩了,也得不到什麼。也是在這個時候才明白,有遊戲,就會有該遊戲的製作人。那麼遊戲這門知識和原理,是由大學和博士學位的人才能解釋的了的。製作出來等於一個套,套住了一個人的時間。
所以現在,下定決心!好好讀書!不要光想著玩遊戲。相信自己,我們還年輕,總有一天,別人會玩我們製作的遊戲。
中二: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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