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母親為我買了一雙新鞋子。買來了,卻不怎麼想穿。端詳這鞋子,長的也不是個好模樣。
這鞋麼,天天被踏在腳下。愛鞋的,隔個三五天,也取把小刷子,買瓶洗鞋液,噴噴洗洗,再到陽光下汲天日之精華,就如同新得來的樣子。若遇上位“大丈夫不拘小節”的,一年到頭,若不是下雨或哪家盆倒了,別想濕一回——從光潔如新到破破爛爛,之後又被新的一雙所代替。
這樣,鞋子倒也不抱怨,天天扛著比自己重數倍得人,上及主人時時出汗得腳丫兒、襪子,下及或是平坦或是坑窪的道兒。一日一日下來,鐵人未必能承受,一雙膠底的小鞋子便扛住了。不見它多享受,窮家的,老父穿過給大兒,老大穿過給老二;富貴人家的,前景日子多滋潤,可沒幾天新鞋上市,昔日的“名牌”便進了垃圾桶中了。可謂“俯首甘為孺子牛”矣。
記得吳承恩老先生筆下《西遊記》中,曾有一隻妖鞋,專於踢人,而不是用於行走。而今鞋子當中,也有些鞋子本用來行走,卻被“踢”佔去了大半鞋命。
繞場而過,遇見一出場球衝來,便好心幫其主人一腳踢回去;鞋緊難忍之餘,便找一結實之處,一腳踢下去。武人練力,向木板一踢;街頭野貓野狗纏身,一踢;抽水發動機不動了,農民們也輕輕一踢,轉了……
無論是落水狗或是欄上雞,只要是主人不開心,踢去,鞋尖則絕不會左右偏移。踢力多少,受力多少,真正寒苦其身的,是那鞋。要知道,物體的撞擊其夾間最受震動、摩擦,隔山打牛山先裂。可鞋不傷其神,無論滿身煙塵,或是脫膠喪形,只要鞋主人樂意,它就樂意,不摻和一絲虛假,豈非“橫眉冷對千夫指”乎?
難免想起了魯迅先生。
為國之光,願孝寸筆之力;只要祖國受其傷迫,定狠擊對手。好一個“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一面是天使,一面是惡魔。
一隻是絲履,一隻是釘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