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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是我們永遠的朋友,我們一生都離不開她。
————題記
在我不認識書前,我稱呼她為方塊。在熟識後,我叫他朋友。,或是。我認識的第一本書是教科書。雖然他教會我讀書寫字。但是他總是有點枯燥。我於是。目光投向了課外書。當然那時候的課外書,僅僅指童話書這一類的。我清楚地記得,是二年級的時候,一本鄭淵潔的皮皮魯給我帶來了驚喜。書中,那奇特的想像,幽默的話語無不吸引著我。讓我陶醉其間。於是在那時無可事事的我,便埋頭於書上。於是或借或買,我閱讀完這一系列所以的書。我忽然發現讀書比下課跑鬧有趣多了。
後來,我步入高年級,接觸的書也多了,這段時間是最充裕的閱讀時光,我早已不在滿足單單的童話,而這時,校園小說開始熱起來,她更貼近我們的生活,對於同樣為小學生的主人公,我們讀出了不一樣的味道。隨後,校園小說也局限不了我,於是我慢慢開始閱讀一些哲理性的文章。其中沈石溪的動物小說最讓我青睞,因為作者詳細大量的描寫了動物的心理以及人類的貪婪,在這裡,動物成了受害者,而人類卻從動物身上獲取可以獲取的一切,可以說是將童話和哲理結合起來。這是我在津津有味的同時,陷入了沉思。我於是深刻的認識到是非對錯。再後來,五六年級時,隨著思想的成熟,我接觸到了曹文軒和他的純美小說,於是不知不覺間就被吸引,還記得看的第一本書是他的“草房子”,雖然他記敘的都是尋常鄉間的是,但透過主人公桑桑的眼睛,我看到一個不一樣的世界,讀罷後總有一種沉重感,雖然不知道它從何而來。我於是對生活多了一份不清楚的感悟。當然,值得一提的是,就像二三年級人手字典一樣,小學時記得幾乎是每年全班性的都要買一冊作文書。一來,老師說的,這很正常。二來,可以抄襲一下。我不否認我沒有超過,但我或許就一兩次,然後就純手工了。因為這根本就沒有意義。先不說你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我僅僅想知道你抄了回如何?大抵是老師在作文本上打一個刺眼優秀,亦或分享刺耳的朗讀供其他同學學習。所以我希望同學們為自己寫作,為自己讀書。
現在,我已升入初中,功課多,負擔重。空閒時間也少了,但我們還是能擠時間。在作業完成後,在稀薄的時間裡,看書。書已成了我們形影不離的朋友。
我於是交了一個一輩子的朋友,並且他又是一個學識淵博的老師,她同樣可以是你最無聲的傾訴者。我和他結伴而行,何處憂愁?無比快樂!
中二: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