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是是近十幾年來風靡網絡的一個名詞。網絡裡指的偶像是所有被崇拜的人物,為民眾起著正能量的榜樣。而「偶像」一詞還有另一種說法是一種不加批判而盲目加以崇拜的對象。霍金就是一個偶像的存在,但2016年霍金開通微博,粉絲數和點擊量爆表,這使他瞬間成了「網紅」。
「網紅」也是近些年來提出的新名詞,是指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霍金從「偶像」轉變為「網紅」,問題出在,吃瓜群眾對霍金的盲目崇拜。人們因此還賦予他「網紅」的頭銜。作為科學巨人,他無疑是成功的,但作為「偶像」,他卻是「失敗」的。
現在很多人認為網絡也是教育的一種途徑,通過網絡,可以輕鬆學習一些需要讀大量書籍才能整合出來的知識,可網絡上可不少「網紅」卻作為反面教材,傳播負能量,拋棄自身的素養和道德尊嚴,以達到可以成名的虛榮和輕鬆的撈錢。這會給青少年帶來的惡性教育。已報道過不少青少年為了給主播打錢而造成惡劣影響。也有人發佈校園霸凌的事件,居然有網友因為被霸凌者長得醜,而在評論區大聲叫好。吃瓜群眾覺得有意思就盲目跟風,於是霸凌事件越來越嚴重。網絡有個很大的惡性是以訛傳訛,總將一些話一些事斷章取義,於是惡傳惡,終成了惡性行為。這是人趨噁心理的折射,盲目的跟風會讓本就混亂的網絡更是亂的找不到真實。
並非「網紅」都是如此,也有高質量的通過自身專業素養給網絡傳遞正能量的網紅,他們就能被稱之為「偶像」。「網紅」不止是滿足了吃瓜群眾和粉絲的審美,更也有些「網紅」以醜惡的姿態爆紅網絡。前段時間網絡上發佈一女子虐狗的視頻,讓該女子瞬間爆紅網絡,無數抨擊聲斥責聲都把這類現象捧到更高的頁面,這讓有關部門重視起此事,讓他們受到一定的制裁。但此類「網紅」畢竟還是少數,虐待動物並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且知道的人少不代表做的人少。
如果網絡非得成為教育的一種途徑,不如讓網絡教育真善而不是偽善。偶像的存在是為了給群眾以榜樣弘揚正能量,傳播真善美,鼓動更多人試著去美化世界,也成為給青少年教育的一種途徑。所以我們可以盡自己所能去做公益,去宣傳這世界的美來對抗不美,我們並非什麼都做不了,我們可以盡量給予這個世界以愛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