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同一所城市之中,也許我們彼此經常擦身而過,卻又行同陌路。因為我們彼此都不相識。一次又一次的擦身,錯過了屬於自己的緣份。
記得在年幼的時候,有一個長輩告訴我。人是一個種左右對稱的生物,他們的身體是這樣子的,靈魂也是。所以一個人沒有找到他的另一半,那這個人就是不完整。所以人的一生就是一個找尋自己靈魂另一半的過程。找到之後就應該和那個人一直在一起,相伴左右,一直到他們死的那一天。我一直把這段話銘記在心中,至今未忘。
我一直相信,在這個世界之上。每一個人都可以找到自己靈魂的另外一半,否則就如同沒有了影子在地上一般。兩具不同身體的人,享用著同一個靈魂。但他們始終不會知道彼此的另一半靈魂在哪裡,那個人也許就在身邊,終可以在相伴左右,幸福的終了一生。可又亦或許存在於海的另一頭,世界的另一端。彼此一生亦無緣相見,遺憾的結束生命。人生總應是如此,或完整或殘缺,總相信那是前世的因果論。我是一個相信宿命的男子。
人總應該相信自己的宿命。人的一生只是去努力完成上帝給你安排的宿命,問題只是在於可以完成上帝給予的幾分之幾罷了。
同,對於人生,這是一個很玄的詞彙。因為沒有哪個人的人生是會和別人相同,可是他們的起點和終點卻又是相同,只是殊途同歸罷了,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