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後,我大學畢業了吧!那時侯我會在哪兒工作呢?做什麼工作呢?是不是做我喜歡的事…常常地,不由自主的想到這些問題,儘管知道那些事離我很遠,卻在閒暇之時愛想想自個兒的未來和曾經的夢想。
記得落落有一篇名叫《十年》的散文,當時我把第一段讀完便再也看不下去了,很難懂,不知所云何事,所以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小四的《悲傷》。雖然沒有看完落落所寫的文章,但我卻記住了她講的一個故事,講得是:一個女孩在十歲時,將想要對未來二十歲自己想要說的話錄成了一盒錄像。十年之後,女孩在搬家時無意中發現了那盒錄像。當二十歲的女孩看著錄像中的自己,竟忍不住哭了出來…有時候,我常常抱怨自己為什麼在十歲的時候只知道玩呢?要是也能像書中的女孩錄上一卷很有紀念意義的錄像,那麼對於我以後的人生便是一筆不可多得的財富了。可惜自己十歲時沒有那樣做,可能那時候我家沒有攝像機吧!想到這些,心裡會產生些許安慰。如今,要是錄上一段錄像給十年之後的自己,也不是不可能,但想來想去,還是放棄了。成人的十年,不知會把人變成什麼樣子,現在的浪漫,在二十八歲的我看來會變成愚蠢吧!長大的過程並不是總是那麼美好。
對於夢想,從小就有,但理想卻很少。難得長大了,為自己樹立了一個理想,父母卻跟我說那是不可能實現的,結果理想又變成了夢想。沒有了理想,怎麼有學習的動力?父母也不管我願不願意,替我弄了一個理想:長大後,接我老爸的班去銀行工作。天哪!我可不喜歡,我才不喜歡生活在銅臭之中。可是,父母苦口婆心說了大通,不忍心傷他們的心,加上社會現實的確如他們所說,我將原來的理想作罷,放下了堅持。定下我未來的人生道路:學經濟,再去銀行找工作,然後選個男的結婚生子…重複著父輩的生活。
可是我真得好想好想,看到十年之後的自己走在日本的櫻花樹下,手中抱著一大疊的畫稿,臉上掛著幸福的微笑。生活的很忙碌,卻很快樂…但這畢竟只是夢想,單單的夢想而已。我可能永遠去不了日本,永遠成為不了動漫製作人,永遠追不上自己的夢。人的一生,真正做幾回自己喜歡做的事的機會很少很少,大多數的人都像我的父母一樣,為了生活而生活。在生活和生存的面前,一切的夢想都如泡影一樣,美麗誘惑,卻經不起生活的考驗。馬克思一句話說得好,一切事物都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之上的。沒有的物質基礎的支持,夢想的實現對於我們來說只能是奢望。儘管如此,但我依然懷著那個脆弱的夢,滿心希望著奇跡的發生,放不下對動漫的喜愛。
為了那點奇跡,我不想放棄,真得不願放手,我想我會堅持到夢醒時分或者是夢想實現的那一秒。即使現在有了所謂的理想,但我依然忘不了自己曾經的理想,願奇跡能夠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