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中文寫作議論文作文《「商品文學」論》_900字

  中國社會向來鄙視商品經濟,把商人列為末流。現在國人的眼光改變了,商品經濟發揚光大——別的不說,單是文壇,也有了一絲商品氣息。?

  證據是不難尋的。常見一些文學報刊雜誌舉辦什麼筆會、大賽的啟事,自然是參賽者交報名費×元……云云。現在經濟搞活,文壇也得自謀生路,以集資(或曰參賽費)形式,促進文學事業的繁榮,本無可厚非。但偏偏出現一些讓人費解的事:一些並不高明的作者常接到一張報喜書,上面先是恭喜大作獲優勝獎,經專家修改即將發表,然後又說本次參賽作品將結集出版,封面精美,實在是送友佳品,可讓友人共享成功喜悅,購者從速,每冊優惠價10餘元……初看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久思才恍然大悟——商品!作者出名,編者賺錢,兩廂情願,各得其所。?

  初涉文壇者,常以作品屢投不中,不能遂願為苦,於是又有:本刊舉辦××筆會,將聘請著名專家對來稿精改,保證發表。凡參賽者需交×元,凡作品不合格,願精改發表者,另交×元……讓人看罷,無話可說,惟有拍手叫絕!一方出錢買名,一方獲利,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因此,舞墨弄文者增多,熱鬧非凡,成果輝煌!?

  但我認為,這雖然可使“文壇鼎盛”,但結果卻是不妙的。縱使有劣兵千萬,不如有精兵一千!一些人的“作家”稱號值得推敲、深究,也許是請“專家”“精改”出來的,不能過硬,而“專家”們又忙於給別人“精改”,搞“商品經濟”,不能有大作推出,倘如此,當今文壇,豈不是“岌岌乎殆哉”??

  誠然,我們絕不能反對專家給後進者改稿,因為歷史上一些名家就是靠前輩的點撥而技藝日精,馳騁文壇的。但是,倘是一塊好鐵,自然可以鑄成鋒利的劍頭;若是狗屎堆,則不論你怎樣“精改”、美化,終究還是狗屎堆。許諾“精改”“發表”的結果,不過使許多人熱衷聞(文)名,生產出大量的“廢鐵”而已。?

  古時文人以“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自居,如今商品經濟的觀念已深入人心,但是企圖以“出名”為餌,或以“精改”稿件,許諾“發表”,推銷“文壇新人”“業餘作家”之類的牌子,撈一點兒鈔票的“專家”,雖不能稱之為“文痞”、“騙子”,至少也得說他“商品”觀念太熱了,熱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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